新聞中心

SHARE ON

2018-05-11

2018.05.11晟德(4123)聲明稿

晟德(4123) 聲明稿

針對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東洋公司) 稍早單方面發出重大訊息及新聞稿,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本公司回應如下:

  • 本公司董事長林榮錦先生的個人刑事案件與公司無涉,故本公司至今尚未獲悉東洋公司所指稱之併辦意旨書,待我方得悉併辯意旨書後會再行釐清始末。
  • 本公司與東洋公司之「Risperidone PLGA委任開發協議案」與「林榮錦先生個人刑事案件」為兩個獨立案件。本公司與東洋公司於民國99年所簽訂之委任開發協議,已於107年3月1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勝訴,確認契約關係存在。晟德於收受判決之後已發函促請東洋公司履約,但東洋公司卻置若罔聞、仍拒絕履約,其居心叵測。
  • 東洋公司履次聲稱其多位董事成員被欺詐、欺瞞,惟東洋公司之董事成員均為深耕生技產業數十年且熟悉公司經營之專業人士與學者專家,東洋公司如此詆毀自身董事會成員,礙難理解。

晟德2017年合併營收近195億,三年內成長超過20倍,日前更有幸於天下雜誌2018《天下》兩千大調查中,躋身全台製造業之「製藥與生物科技」類別第一名。在此敬謝廣大投資人之厚愛,晟德將持續專注於本業經營並為股東、員工及社會創造更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