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序號 | 3 | 日期 | 2018/03/28 | 時間 | 13:41:33 |
發言人 | 林秀月 | 發言人職稱 | 管理處處長 | 發言人電話 | 2655-8680分機301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 ||||
符合條款 | 第 11款 | 事實發生日 | 2018/03/28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8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783,697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57,836,9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股東之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股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該畸零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股東配股率依本公司截至107年3月27日止流通在外股數(含可轉換公司債已 轉換普通股但尚未辦理變更登記之股數)並扣除庫藏股後為315,673,944股計算, 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或流通在外股數,因本公司買回、轉讓庫藏股、本公司員工 執行員工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普通股、私募現金發行普通股或 依其他法令等因素致生變動,而需調整股東配股率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