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本公司經理人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
序號 | 1 | 日期 | 2025/02/18 | 時間 | 18:01:01 |
發言人 | 林秀月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室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2655-8680分機301 |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人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 | ||||
符合條款 | 第 2款 | 事實發生日 | 2025/02/18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研發處長蔡佩珍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偵字第21435號、114年度偵字第1672號、 114年度偵字第2077號 4.事實發生日:114/02/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研發處長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 6.處理過程:當事人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