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認購永昕生物醫藥(股)公司
現金增資普通股
序號 3 日期 2021/01/27 時間 19:45:20
發言人 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8680分機3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參與認購永昕生物醫藥(股)公司
現金增資普通股
符合條款  第 20款 事實發生日 2021/01/2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永昕生物醫藥(股)公司現金增資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0/1/27~110/1/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依原股東持股比例認購4,333,352股, 每股30.5元,總金額132,167,236元。
(2)另於總金額新台幣3億元額度內,增加認購該公司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洽
特定人之部分。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為永昕生物醫藥(股)公司之法人董事長。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長期投資。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於繳款期限內繳足。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價格參考依據:依永昕董事會決議之現金增資認購價格。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假設本公司認購依原股東持股比例認購4,333,352股及認購特定人3億元內
(最高約9,836,065股)計算。
晟德本次交易後累計持有永昕股數:43,810,379 股。
晟德本次交易後累計投資永昕金額:新台幣 1,043,282 仟元
晟德本次交易後之永昕持股比例:28.58 %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晟德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晟德總資產:108.90 %
晟德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母公司業主權益:122.81 %
晟德營運資金:新台幣 -2,266,849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10年1月2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0年1月2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1)依原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4,333,352股,將以CB4及CB5變更資金運用計畫後之
資金認購。
(2)另於總金額新台幣3億元額度內,增加認購該公司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洽
特定人之部分,將以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支應。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