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間接投資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
序號 | 1 | 日期 | 2023/08/31 | 時間 | 18:09:13 |
發言人 | 林秀月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室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2655-8680分機301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間接投資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 | ||||
符合條款 | 第 20款 | 事實發生日 | 2023/08/3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8/31至民國112/8/3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擬透過100%控股子公司Center Venture Holding II Limited(HK) 間接投資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以海珀特募資總金額達人民幣2億元為前提,投資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取得不超過8.33% 股權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廣州海珀特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3億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募集人民幣2.37億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氫燃料電池商用車運力解決方案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人民幣274,024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人民幣–25,972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人民幣1億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辦理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 18.經紀人: 無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布局交通新能源領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 5,449,702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91.63%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1.55%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8.22%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 2,034,993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4.2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8.0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0.54%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新台幣-369,378 仟元 110年:新台幣-343,715 仟元 111年:新台幣-47,462 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9年:0 110年:0 111年: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胡湘寧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市會證字第0191號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