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公司治理

一、內部稽核組織及配置

本公司稽核室配置專任稽核主管1人,直接隸屬董事會,稽核主管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
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辦法,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請董事會決議。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酬,應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二、內部稽核目的

評估、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財務報導之可靠性、相關法令之遵循及衡量營運效率,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達成公司發展的目標。

三、內部稽核運作內容

稽核室每年訂定年度稽核計劃,並呈董事會決議通過,藉以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此外,稽核室每年依規定覆核公司各單位之自行檢查報告,併同前述內部稽核結果及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此聲明書依規定刊登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中,年度內部稽核計劃、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皆依主管機關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上傳申報。